新葡的京集团88142007年SRT项目有关规定
一、关于立项:项目完成期限一年(不接受完成期限为半年或一年半的申请)。
二、关于中期检查:项目组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者中期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予以撤项,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三、关于结项:项目组必须按期结项,学院不接受提前或延期结项申请。不能按期结项或者结项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四、关于学院配套资金:继续实行学院资金配套措施。资助力度每项500元;资助的比例不超过80%。评比方法:在课题结项时成立专家组进行匿名评审(即研究报告中不出现导师姓名)。
五、关于奖励:继续实行奖励措施。一等奖占5%,奖励项目组和指导教师各500元;二等奖10%,奖励项目组和指导教师各300元;三等奖15%,奖励项目组和指导教师各200元。评审方法:在课题结项后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论文奖励等级以是否公开发表和刊物的等级(以我校科研后补助论文分类为准)作为主要依据。
六、关于版面费:项目成果公开发表的,应当在论文上注明“新葡的京集团8814SRT项目资助”的说明,版面费由教务处支付。由于是杂志社的原因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未作“SRT项目资助”标注的,学院实行“一事一议”,根据刊物的等级和论文水平等因素酌情处理。
新葡的京集团8814
二00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