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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的通知
  • 日期:201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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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2125日—2013年元月5日止。

二、受助人应提供的材料

按照《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此表在校工会网页“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2、住院治疗清单及出院小结;

3、在校医院公费医疗报销时,住院发票的复印件;

4、受助人的校公费医疗记账卡及复印件(复印本年度内容);

5、如受助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则被委托人(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及委托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受助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送交所在单位部门工会;

2、部门工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申请表》中“医疗费附件数”一栏中的数据;

2)核对校公费医疗记账卡复印件的真实性,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将原件退还给申请人;

3)在《申请表》“部门工会意见”一栏中填写初审意见;

4)各部门工会务必将本部门收到的申请材料于201315日前送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A707),联系电话: 84395353 。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1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