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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2+3模式”本科生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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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选聘“2+3模式”本科生辅导员的暂行办法》(党发[2013]51号)文件精神,现在我校2016届本科毕业生中选聘“2+3模式”本科生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5年“2+3模式”本科生辅导员共选聘5—10名(具体名额待定)。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校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中共党员

3、学习成绩优良,符合当年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4、具有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5、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6、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7、身体健康。

(二)学生工作任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大学英语CET4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可推荐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大学英语CET4考试成绩达到新葡的京集团8814学士学位英语要求可推荐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优先予以选聘:

1、获得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学生;

2、曾担任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或科协部长及以上职务、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职务、学院团委或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班级班长或团支书等职务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因所担任职务的工作获得校级表彰;

3、曾被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等学生教育管理部门聘为学生助理、团务助理等一年以上(须有所聘单位的正式聘任文件),并被所聘单位考核为优秀,且须有所聘单位的推荐信。

三、选聘程序

1、学校统一划拨专门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用于招收从事此类辅导员的本科毕业生,该类指标实行计划单列,不分学院且不占学院的招生指标;

2、学生根据选聘条件报名,学院对候选人各项选聘条件进行审核,经学生工作部初审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学校成立选聘工作组,统一组织选聘考核工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

4、选聘工作组将确定的获聘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人事处以便后期办理人员分配、免试研究生确定和保留学籍以及聘用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四、时间安排

1、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9月15日中午11前将材料提交至院学生办(逸夫楼5017)。提交《新葡的京集团8814“2+3模式”辅导员报名审批表》、《推免生政治思想情况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英语考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本科成绩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其他材料可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拟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并附推荐材料。

2、学校拟于9月17日统一组织选聘考核工作(结构化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并进行公示。

经管院学生办